昨晚坐在阳台上乘凉,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老家农村夏日夜晚的清凉,自然也没有忘记小伙伴们一起在村头池塘边捉萤火虫的快乐。于是写了一首与夏夜有关的诗句:
“池塘边的草丛/萤火虫打着灯笼/寻着奶奶纺车的翁响/照亮了门前的林荫……”自然是拙劣得很,只是怀旧而已。很快有文友留言啦,也是欣喜。不过看到“萤火虫是秋虫”,实在有点意外,起初惊讶,就马上做了回应“
萤火虫一般出现在夏季炎热的晚上,尤其是在农田旁边、溪流、小河、池塘等范围内。尤其是有纯净水源的地方,都能见到它们的身影。不过萤火虫不同时期的活动时间是有一定差别的,像成虫的话有的是在夜间活动,有的是在日间活动。但是大多数的是在傍晚活动,也就是八点到九点的样子。”
心想,留言文友大概是城里长大的,似乎对季节不太敏感吧!也是感到很自然。土生土长的我,自然记忆犹新。在故乡,每年夏天晚上,我们一群孩子都去捉萤火虫,这样的记忆,太美好了,怎么会忘记呢!
今天又收到同样的留言:“萤火虫是秋虫”,不觉有点或多或少地感慨。这样便想起了小时候学过的鲁迅先生的《给颜黎明的信》一文来。先生对文学青年那段期望之言一直铭记于心:“先前的文学青年,往往厌恶数学,理化,史地,生物学,以为这些都无足重轻,后来变成连常识也没有,研究文学固然不明白,自己做起文章来也胡涂,所以我希望你们不要放开科学,一味钻进文学里。譬如说罢,古人看见月缺花残,黯然泪下,是可恕的,他那时自然科学还不发达,当然不明白这是自然现象。但如果现在的人还要下泪,那他就是胡涂虫。”
八十多年前,鲁迅先生就明白,写作需要尊重自然科学,文学与科学不容分割。现如今,依然有人做文章、搞评论不研究自然科学。这样一来,很多问题自己都没整明白,却对别人的文字妄下结论,指指点点,讽刺、谩骂、嘲弄之词不绝于耳,甚至上纲上线地对作者扣帽子,进行人身攻击。真不知谁给了他们底气!什么客观,什么辩证法,什么一分为二,似乎全然抛到了九霄云外!
于是乎,就有了关于莫言作品、获诺奖、拾麦穗、吃煤块等等关于抹黑社会历史的言论呢!
这种把知识短板当做“真理”地认识方法,似乎没有多少借鉴的价值。让我想起了《红楼梦》中“葫芦僧乱判葫芦案”那段故事来,估计说得就是这种情况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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