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州的张女士向《维权超给力》反映:她花费1500元在宠物店购买了一只金毛幼犬,结果只养了一周狗狗就病死。张女士认为商家出售了“病狗”,要求赔偿。商家却咬定是消费者饲养不当,拒绝赔偿。
张女士11岁的儿子一直期待拥有一只宠物狗。为了满足儿子的心愿,4月5日,张女士带着儿子前往仓山区国艺花鸟市场。在一家名为“哈宠盛世”的宠物店,母子俩看中了一只两个月大的金毛犬,最终以1500元的价格买下。
购买前,老板给小狗检测了细小和犬瘟病毒,结果显示为阴性。张女士付款后,老板嘱咐了她一些注意事项,包括喂养的方式、不能逗狗等等,还声明活体一经出售不退不换不保。
因为是第一次养宠物,回家后,张女士严格按照老板教的方式细心喂养。本以为狗狗能够茁壮成长,可一周之内,它的身体状态每况愈下。“买回家的第二天,小狗就开始咳嗽,第三至第四天,狗狗进食后呕吐,吃什么吐什么。”
无奈之下,张女士带小狗去宠物医院,结果被诊断出犬冠状、细小病毒阳性。医生告诉她,治疗需要花费3500元,但由于小狗年龄太小,即使选择治疗,狗狗也只有不到三成的存活率。考虑到治疗成本过高且希望渺茫,张女士最终选择放弃,小狗很快死去。
张女士:“买回家的第七天小狗就死了,我们一家人都非常痛心,一个小生命就在我们眼前消逝了。”
细心呵护的小狗养了七天就一命呜呼,张女士觉得无法接受。联想到买狗时商家并未出示狗的检疫证明、注射疫苗记录等材料,加上五天后到医院检测病毒为阳性,张女士更加怀疑商家当初在店里做的试纸检测有猫腻,这只金毛犬本身就是一只“病狗”,她要求宠物店赔偿1000元。
张女士:“农村里刚出生的狗根本不需要这么小心翼翼喂养,都能够活的好好的。我这只狗如果不是本身就有病,养了五天就病死不符合常理,不应该这么脆弱。”
987《维权超给力》记者小傅联系上“哈宠盛世”宠物店的老板陈先生。陈先生表示自己的宠物店是合法经营,他也能够提供小狗检疫证明、注射疫苗记录等全部材料。出售给张女士的小狗原本是健康的,死因应当归咎于主人饲养不当。
陈先生表示,他在与张女士微信沟通中了解到,张女士给小狗喂狗粮的时候添加水的比例过高,导致小狗摄入过量水分无法吸收,拉稀后患上肠胃炎。
宠物店陈老板:“刚出生没多久的小狗免疫力较低,非常脆弱,每一只狗体内都有细小、犬瘟病毒潜伏,肠胃炎一旦加重,就会导致小狗的细小病毒爆发,死亡率很高。”
陈老板无法接受张女士提出的1000元赔偿,他觉得自己已经尽到了商家的义务,告知了顾客养狗的风险和注意事项,不可能为养狗“小白”的错误行为买单。
针对此事,《维权超给力》特约律师、北京大成(福州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林律师认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第七条的规定,经营宠物的商家应保证宠物的健康并提供检疫证明。张女士提供的现有证据虽可证明其购买的狗出现病情,但不足以证明其购买狗时,该宠物店在明知狗存在疾病的情况下,仍通过虚假陈述或故意隐瞒的方式向其销售的行为。
周林:“由于狗属于活体商品,具有不稳定性,可能出现患病等情况。作为商家,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身体健康的宠物,至于后续饲养导致的宠物健康问题,商家可以免责。反之,如果明知是病狗但仍称宠物身体健康而予以出售,则可能构成欺诈。”
目前,双方仍在僵持,后续进展,《维权超给力》将继续关注。
记者:小傅,监制:超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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